1、电业生产的各项规程、制度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、法规,公司全体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并执行。如在工作中有所违背,均属违章,均应按本办法进行登记、考核、处理。
2、本办法实行一人一卡,逐级管理,每人给予基础分10分(每分100元),发生违章现象时依照本办法进行扣减,减至0分为止。记分以一年为期,不累计至下一年。
3、当记分卡分值减至0分时,有关单位应及时上报安排其下岗学习一个月。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。离岗学习违章记分消除。4、凡个人违章累计两次及以上者,取消年内先进个人等的评选资格;凡班站违章累计三次及以上者,分公司、工区违章累计五次及以上者,取消年内先进集体等的评选资格。
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,每次扣10分:
1、人为责任事故的主、次要责任人。
2、人为责任的恶性未遂事故的主、次要责任人。(未遂的误操作、误调度事故,更换杆塔拉线不打临时拉线,停电作业不装设接地线等经公司认定为恶性未遂事故。)
3、在变电站控制室、调度值班室等重要生产场所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的参与者。
4无票工作(工作票)。
5、无票操作(指操作票)